溧水縣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的LSZC-XJ2007-44號詢價采購已經開始,請供應商瀏覽下方附件中詢價單和報價須知。詢價單下載打印后請加蓋公章單獨攜帶,無需填寫。
請參與此次詢價采購的供應商于2007年10月15日上午9:30分到溧水縣政府采購中心現場報價。(溧水縣永陽鎮后巷10號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
詢價說明:
1、合格供應商
(1)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條件;
(2)注冊資金達到50萬元。
(3)報價供應商須是經南京市教育局審核的入圍企業,或具備三年以上教育教育行業廣播系統施工安裝經驗;具備一定的售后服務、維修條件(外地的廠商必須在本地區設有定點維修部);并有良好的銷售業績和履約記錄(提供證明材料)。
(4)投標公司必須具有報價產品的原廠家項目授權書(原件)。
(5)中標公司供貨時必須提供原廠家的貨物出廠證明(原件),
從而保障所供貨物的質量及服務。
2、本次詢價采購內容分一個標段,供應商必須全部報價。
3、各項報價應包括擬提供貨物的運輸、安裝、調試,以及培訓和服務等全部費用。
4、服務要求及其他
(1)報價供應商必須在提供完整、詳細、合理、真實的生產能力、施工計劃、工期時間。
(2)項目按照采購人的進度要求在2007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如不能按時完成項目施工,將處以每天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交貨達10天者,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
(3)產品使用的線材,輔件必須是合格產品,安裝符合國家安全
要求(要求水電專業人員證書)。
(4)按要求管線安裝到位,地面墻面開槽要求恢復原樣。
5、付款方式:工程驗收合格即按照合同規定提交相關單據至采購人,付合同總價款的50%;一年后再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
6、首次參加的供應商必須先在溧水縣政府采購中心進行登記注冊,否則將不予接受報價。具體要求請下載填寫供應商登記表,按要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并繳納伍千元保證金。
7、詢價采購合同一律采用“溧水縣政府采購合同”,請供應商在本站“辦件表格下載”欄自行下載,原來使用《南京市政府采購合同》的可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