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LX200729-A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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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09.30 |
截止日期: | 2007.10.15 |
招標業主: | 蘭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
招標代理: | 蘭溪市招投標交易中心 |
地 區: | 蘭溪市 |
內 容: | 1.電子警察系統(四方向十二車道)7套 2.電子警察系統(四方向八車道)1套。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蘭溪市招投標交易中心受蘭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委托,就電子警察系統進行競爭性談判,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談判。
一、談判項目編號:LX200729-A1015
二、談判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
1.電子警察系統(四方向十二車道)7套
2.電子警察系統(四方向八車道)1套。
三、談判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以上
3.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較強的安裝調試及維護能力的,符合經營范圍的供應商均可參加。
四、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1、競爭性談判文件發售時間:2007年9月30日至2007年10月15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地點:蘭溪市丹溪大道160號七樓
3、競爭性談判文件售價(元):300(售后不退)
五、談判響應截止時間:2007年10月15日 14:00
六、談判響應文件提交地點:蘭溪市丹溪大道160號七樓
七、談判時間:2007年10月15日 14:00(北京時間)
八.談判地點:蘭溪市丹溪大道160號八樓交易廳
九、談判保證金及交付方式:
100000.0
十、其他事項:
1、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時須提交的文件資料
a)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2.購買標書時,須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經辦人身份證等資料。
3.交納保證金: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2007年10月15日下午14:00時前應將拾萬元(100000元)整保證金交納至蘭溪市招投標交易中心。
4.交納保證金方式:外地用戶請用銀行匯票交納方式交納投標保證金
本地用戶可以現金、本票、或現金支票的方式交納投標保證金,并請在匯款用途欄內注明“政府采購投標保證金”字樣。收款人名稱:蘭溪市招投標交易中心
開戶行:蘭溪市建行
銀行帳號:33001676135053003647
5.采購人或其委托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蘭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構名稱:蘭溪市招投標交易中心
機構地點:蘭溪市丹溪大道160號七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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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蘭溪市招投標交易中心
地點:蘭溪市招投標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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