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07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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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09.18 |
截止日期: | 2007.09.21 |
招標業主: | 莆田市荔城區建設局 |
地 區: | 莆田市 |
內 容: | 項目概況:安置房共8幢,總建筑面積 41541m2。結構質式:其中6幢為鋼筋砼框架結構,2幢為鋼筋砼框剪結構。 |
報名條件資質要求 經研究決定對荔港大道荔浦安置房及配套設施工程施工招標代理單位進行公開隨機抽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簡介
1、項目名稱:荔港大道荔浦安置房及配套設施工程。
2、項目地點:莆田市荔城區拱辰辦荔浦村。
3、項目概況:安置房共8幢,總建筑面積 41541m2。結構質式:其中6幢為鋼筋砼框架結構,2幢為鋼筋砼框剪結構。
4、總投資額:總造價約4220萬元。
二、招標代理范圍
招標代理機構負責編制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預算價、最高限價和管理參考價,組織開標、評標、定標以及提供招標前期咨詢、協調合同簽訂等有關代理事項。
三、招標代理費標準
本工程招標代理費按人民幣8.5萬元包干(包括場地使用費、專家評審費、交易服務費,工程量清單及預算編制費等相關費用)。
四、報名條件
1、2006年1月1日后未發現被相關行政部門通報或未在市招投標中心網有劣跡行為記錄,信譽良好,具有良好行業道德的;
2、資質: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能力并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工程招標代理甲級有效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
3、范圍:莆田市內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代理機構或在莆田市內有設立分公司的代理機構(需提供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
五、提交材料、時間、地點
1、企業介紹信。
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須經年檢期年檢有效)。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須經年檢期年檢有效;莆田市內設立分公司的需同時提供分公司營業執照)。
4、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若授權委托人報名,報名時可不必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若有授權)。
6、被委托人身份證。
7、被委托人經人事或勞動部門監證的聘用合同及用人單位為其辦理的個人職工養老保險手續。
以上材料復印后加蓋公章裝訂一份,并隨帶原件核對,未提供原件的其復印件無效,視為不具備招標條件,將給予退還投標材料。材料遞交時間:2007年9月24日上午9:00至9:30,材料遞交地點:莆田市招投標中心(市招投標中心四層工程交易部)。報名單位須對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若隱瞞事實真相、弄虛作假將取消中標資格,并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或履約金。
六、選擇方法
1、代理機構采用公開報名,且報名不少于3家;
2、招標單位及相關部門在報名后對招標代理單位進行符合性審查;
3、從審查合格者中隨機抽取確定招標代理單位,首先進行公開隨機抽順序簽,再隨機抽中標簽,按中標簽的順序確定一家代理單位。若資格審查后只有一家符合要求的,則直接確定該家為本工程施工招標代理單位。
七、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2萬元,于確定抽簽時以現金形式當場提交,未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未抽中的招標代理單位當場退還,中標的招標代理單位在與建設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時轉為履約保證金。
八、招標要求
1、工程量清單編制及預算書在合同簽訂后15天內完成;
2、工程招標時間自招標頒發之日起至開標時間不得多于30天;
3、代理機構應認真編制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誤差導致工程造價預算偏差(差錯率)應在±3%范圍內;
4、中標招標代理機構應在中標后三日內與招標單位簽訂招標代理協議;
5、中標招標代理單位在中標后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招標代理任務,招標人有權重新進行招標并拒付招標代理費。
九、招標公告公示時間:
2007年9月19日——2007年9月21日
抽取地點:莆田市招投標中心(市招投標中心四層工程交易部)
抽簽時間:資格審查結束后半小時內
建設單位:莆田市荔城區建設局
聯系人:林仙后 聯系電話***
黃亞莉 13959588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