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7.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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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7.06.11 |
招標業主: | 湖州市公用事業管理中心 |
招標代理: | 湖州金業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湖州市 |
內 容: | 改造瀝青路面工程[施工 |
招標人:湖州市公用事業管理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湖州金業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朱燕群 聯系電話***
招標工程名稱:苕溪西路改造瀝青路面工程
招標方式:公開 資金來源:政府撥款 投資規模:約250萬元
招標內容:道路改造瀝青路面工程
工程建設地點:湖州市苕溪西路
公告發布時間: 2007年6月5日
報名時間: 2007年6月5日—2007年6月11日,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節假日除外) ,截止時間后恕不受理。
報名地點:湖州市招投標中心(鳳凰路800號3樓) 聯系電話***
聯系人***
投標申請人專業類別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
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項目經理資質類別要求:市政二級及以上
立項批準部門文號:湖發改投資[2007]104號
計劃工期:2007年6月25日-2007年9月20日,共計88日歷天
報名要求提供資料:
1、企業介紹信、企業概況、湖州市招投標中心席位證、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投標申請企業市場行為信用檔案情況表、湖州市外地建筑業企業進湖施工備案表、湖州市勞動工資支付應急保障金存儲證明。(以上報名資料均為原件)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擬參加投標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及工作手冊復印件、企業主要負責人(包括企業法人代表、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以及企業技術主要負責人***
3、2003年至2005年度投標報名企業和項目經理在質量和安全方面的獲獎證書復印件、企業通過國家認可的質量體系論證證書復印件、湖政辦函[2004]46號文規定需要提交的其它資料復印件和投標報名企業認為需要提交的資料復印件。(以上報名資料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評分時不予認可)
4、瀝青拌和料及設備的要求(須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1)瀝青拌和料設備及要求:拌和設備不低于2000型間歇式瀝青混合料攪拌設備,自有設備應出示購買合同原件(并提供復印件);非自有設備應出示租賃合同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2)瀝青拌和料分為自拌和購買兩種形式。拌和混合料場地至施工地點的運輸距離應不大于50公里(并注明拌和場地具體位置),如購買拌和混合料的企業應有供貨意向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自拌混合料的企業無需提供供貨意向書.
(3)攤鋪設備要求:攤鋪設備需攤鋪機且寬度12米以上。自有設備應出示購買合同原件(并提供復印件);非自有設備應出示租賃合同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5、報名資料應裝訂成冊,加蓋頁碼。
6、選擇投標申請人方法:按湖政辦函[2004]46號文件執行(由招標人推薦不超過三分之一,其余隨機抽取產生)。
招標文件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購買地點:湖州金業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湖州市龍ble width="95%" border=0>
2007年6月5日